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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 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
稿件来源: 民族时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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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11月21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昆召开,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宣布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正式成立。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到会祝贺并讲话。

会议指出,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着眼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历史方位、使命任务作出的务实之举,是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长远之策,是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之举,对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成立,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一件大喜事,也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这为更好地研究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供了一个新阵地,为更好地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拓了一个新平台,为更好地做好新时代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开辟了一个新舞台。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提出新任务。在新征程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公益品牌上下功夫,着力在构建通畅高效社会动员机制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上下功夫,着力在打造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示范项目上下功夫,着力在促进云南与周边国家友好交往交流上下功夫,努力将促进会建设成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管理规范、有“拳头品牌”的一流省级社会组织。

会议要求,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要立足新格局,抓领导强组织、抓制度建机制、抓作风树新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托自身的平台优势,努力把党的声音传到基层、把党的形象立在基层、把党的传统弘扬在基层。

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首任会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在致辞时作出郑重承诺并表示,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管理好促进会各项事务,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广泛联系、动员、团结各民族代表人士,凝聚集体智慧,注入“新鲜血液”,构建高效机制,共同努力、主动作为,促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福建等省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促进会向大会发来贺信,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派代表到会祝贺。会上还举行了会员代表捐赠仪式。

新闻助读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复同意,于日前成立。作为省民族宗教委主管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党委政府联系服务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重要载体。首届促进会共有会员185家,其中单位会员123家、个人会员62人,会员涉及企业、学校、医院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具有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整体素质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等特点。促进会设有秘书处和5个专业委员会,即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委员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旅游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喻劲猛 龙兴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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