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支持与信任,为确保我社更好的为您服务,也为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我社拟对下列贷记卡及贷款予以公告催收。
截止2024年3月26日,下列贷记卡及贷款已逾期,现予以公告催收。
请以下贷记卡持卡人务必于本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任意网点归还逾期款项(具体金额以还款日当天计算为准),贷款借款人务必于本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经办机构归还逾期款项(具体金额以还款日当天计算为准),对拒不归还者,本社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若已还款,请忽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0871-62166106或各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3月26日